一種墻體材料的隔聲性能可以用隔聲量來評價,但隔聲量與頻率有關,每個頻率的隔聲量是不相同的,通常墻體材料隔聲量是在100Hz到3150Hz頻段內的16個1/3倍頻程測量其結果是一組數值,而不是一個數值。但在實際使用時往往要比較不同墻體材料隔聲性能的優(yōu)劣,用一組數值比較起來顯然很不方便,所以就需要用一個單值量來評價墻體材料的隔聲性能,按我國現行的相關規(guī)范,這個量叫作計權隔聲量。
當墻體或樓板的隔聲量不能滿足所要求的隔聲性能時,就需增加面密度(即增加單位面積的質量),但這是很不經濟的,可見當面密度增加一倍時,隔聲量僅提高5dB,也即490mm厚與240mm厚磚墻相比,僅提高5dB。在這種情況下可以采用雙層墻(或雙層樓板),中間設空氣間層,這樣就可提高其隔聲量。